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科目调整
2007年《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 “矿业工程”;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调整后设置了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未通过的,应当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其他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相应专业类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
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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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 |
原专业 |
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
建筑工程(合并) |
房屋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
矿业工程(合并) |
矿山工程 | |
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
机电工程(合并) |
电力工程 | |
石油化工工程 | ||
机电安装工程 | ||
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
取消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取消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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