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2011年电子商务师招生简章
随着近年来,全球电子商务高速增长,网上交易迅猛发展。有资料显示,1996年全球网上电子交易额为80亿美元,但三年后这一数字就猛增至2400多亿美元,是3年前的30倍。专家认为,未来5年电子商务人才缺口至少在100万!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可是我国电子商务职业人才极度缺乏,大大制约了电子商务这一新兴的交易方式在我国的发展。因此,真正有一套有效的方法论又具有实际应用能力的电子商务人才将相当吃香。
为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我国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如下:
职业名称:电子商务师
职业定义: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等级中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技师)、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2) 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计算机,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或毕业班学生。
(2)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6年工作经验。
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参照统一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90分钟